浙江绍兴有没有青少年叛逆管教学校
近日,媒体报道7岁的小麦因为和同学抢故事书、和同学打闹就被女老师穿高跟鞋踢小腿,细弱的小腿上青紫的淤痕显得那么刺眼,透过这伤痕,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教育者的姿态,反而是一个施暴者的狰狞,这是对教育的讥讽。
仔细看文章下面的评论,大多是批评,但是也有部分网民站在那位女老师的角度,觉得老师是负责任才会管学生,不然谁愿意管他。说的似乎也有几分道理,但是这种想法是十分危险的,不管说这话的人本身是不是已经为人父为人母。
在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必须对我们的当事人身份做一个定义,小麦不过是一个学生,一个受教育者的身份,而施暴者却是一名人民教师,是教育者,难道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暴反而是理所当然的吗?不敢想象,如果连家长,这个孩子心里最大的靠山都觉得老师对自己的孩子施暴都是应该的,将这种不合理的教育方式合理化了,孩子还能指望谁保护自己?
浙江绍兴青少年叛逆管教学校认为中国人崇尚棍棒教育,认为孩子不打不成才,但是这种棍棒教育是百分百会成功的吗?不,成功的只是我们看得到的,看不到的地方,有的都是对孩子看得到看不到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会痊愈,可是心理上的暗伤却是经年难合。
有网友评论说,如果放下父母心,站在老师角度,这次惹了老师,你的孩子他还会管吗?是啊,中国人现在去医院怕得罪医生,送孩子入校怕得罪老师,可是如果医生不治好你的病,老师不教好你的孩子,你还有必要去医院、去学校吗?你怕得罪他们的前提是他们能做好他们的本分工作。新闻里小麦会受到两次体罚,和他妈妈在第一次看到孩子身上的伤痕时的息事宁人不无关系,如果妈妈能第一时间向学校反应,女老师还有机会进行第二次施暴么?
一个老师,教书育人就是他的本分,当初他选择了做一名老师,那么他就是选择了这个岗位伴有的一切,他要做的是将自己能教授给孩子的都教给他的孩子,他是一个传播者的角色,可是这并不代表老师有对孩子进行肉体惩罚的权利,何况像新闻中的女老师那种程度的体罚,我想已经不能称之为体罚,已经是施暴了。
而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也是因为自己无力独立完成对孩子的教育工作,需要学校、老师的配合,帮助孩子成长,有哪个父母会是为了将孩子送到学校接受老师的暴风雨式的拳打脚踢的?
教育者与施暴者两个角色,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可是如果老师不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家长、学校不加以监督,孩子不敢于说话,教育者变身为施暴者,也不过是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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